证券信用评级。包括长期债1券、短期融资券、优先股、基1金、各种商业票1据等的信用评级。目前主要是债1券信用评级,在我国已经形成制度,国家已有明文规定,企业发行债1券要向认可的债1券评信机构申请信用等级。关于股1票评级,除优先股外,国内外都不主张对普通股1票发行前进行评级,但对普通股1票发行后上市公司的业绩评级,即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综合排序,大家都持肯定态度,而且有些评估公司已经编印成册,公开出版。
债务履约能力评级决定评级级别阶段。
公布评级结果。评级结果确定以后,要对被评级企业评级结果和结论,通过适当媒介向、金融机构、新闻单位及其他投资者公布(除非被评企业或委托人要求保密)。
评级结果公开应该形成一种制度,确定一套规范做法,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,偿债能力分析及风险评估报告,更好发挥评级的作用。同时,债务履约能力评级,对信誉较差和信誉一般的企业管理者在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中确定,企业要进行融资活动,就必须经过企业评级。这样,既利于企业融资活动,又利于支持评级机构发挥作用。